反有组织犯罪概念: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网络有组织犯罪: 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软暴力手段: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属于反洗钱上游犯罪,《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明确了涉黑涉恶的内涵 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如何为反有组织犯罪贡献力量?(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2.配合提供有组织犯罪相关的信息数据 3.保守反有组织犯罪过程知悉的秘密
来源: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期货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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