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手续费收取标准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取标准

                    

序号

服务内容

收费情况

1

代理交易手续费  

商品期货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2

商品期货期权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3

金融期货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4

金融期货期权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5

ETF股票期权

每手10元,卖方开仓免收

6

代理交割手续费

商品期货合约实物交割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7

金融期货实物交割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8

金融期货现金交割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9

代理行权履约手续费

商品期货期权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10

金融期货期权

交易所手续费3倍标准

11

ETF股票期权

买方行权每手10元

备注

1. 如遇交易所调整手续费、新品种上市时,公司有权根据交易所标准对公司手续费进行相应调整。

2. 公司与客户对于手续费标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3. 表格内手续费标准不包括交易所收取部分。

4. 具体手续费收取情况,以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账单为准。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交易操作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