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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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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6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合约(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版)》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9月25日(即9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实施。 

  自2024年7月29日起,允许按照GB 1499.2-2024生产的螺纹钢,以及按照GB 1499.1-2024生产的线材注册标准仓单。自2024年8月19日(含)起,按照GB/T 1499.2-2018生产的螺纹钢及按照GB/T 1499.1-2017生产的线材不得注册标准仓单;9月24日收盘后,按照GB/T 1499.2-2018生产的螺纹钢及按GB/T 1499.1-2017生产的线材注册的标准仓单由我所注销,尚未解质押的标准仓单由我所解质押。 

  我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螺纹钢、线材国标修订的平稳过渡。请各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我所规则制度要求,注意防范风险,共同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规定实施前的相关提示工作。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 

  1. 修订对照表 

  2. 修订说明 

  3.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合约(修订版) 

  4. 上海期货交易所线材期货合约(修订版) 

  5.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版)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29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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