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2号
为更好地践行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期货市场,引导产业企业利用衍生品及相关市场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委托符合条件的产业链龙头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现公开征集2023年“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应当联合一家期货公司向郑商所提出申请;
(二)所在地区应当是相关品种的产业集聚区,有关单位应在产业链内或区域内有较高影响力及示范效应;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业中等规模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有利用衍生品及相关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具备较强的产业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较为丰富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及优质师资,有能力成为郑商所市场培训、调研、优秀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合作方;
(五)成立专项团队,并指定项目联系人;
(六)能够按照郑商所要求开具“产业基地建设费”“市场服务费”等合规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企业可以优先考虑:
(一)涵盖期货、期权业务的单位;
(二)涵盖同产业链多个品种业务,并按板块(如棉花/棉纱、PTA/短纤、玻璃/纯碱、菜籽油/菜籽粕等板块)申请“产业基地”的单位;
(三)号召力强、声誉佳、活动受众广。
二、征集数量
此次征集“产业基地”合作单位共46家。具体是:棉花/棉纱、玻璃/纯碱各6家,PTA/短纤、菜籽油/菜籽粕各5家,硅铁/锰硅4家,白糖、苹果、花生、尿素、甲醇等品种以及综合业务平台各3家,红枣2家。
三、建设要求
(一)支持郑商所围绕已上市品种期现货市场发展情况和特点,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原则、以产业集聚区或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企业为培育对象所开展的培训、调研、优秀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等持续性、系统性市场培育活动;
(二)支持配合郑商所开展培训、调研、参观学习等市场培育活动;
(三)11月初向郑商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优秀案例报告;
(四)引导上下游企业积极参与郑商所期货市场业务和市场培育活动,指导、帮助解决上下游企业参与期货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对郑商所完善业务规则制度、研发新品种、了解市场和产业相关情况等工作提供支持;
(六)支持配合郑商所做好相关部委沟通协调和市场宣传推广等工作;
(七)期货公司作为共建方,应当协助“产业基地”开展市场培育、案例模式总结等工作。
四、评审考核及费用支付
郑商所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产业基地”的年度工作总结、优秀案例报告、市场培育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根据评审结果,向通过考核的“产业基地”及期货公司支付相应费用。评审不通过或者主动放弃建设费的“产业基地”及共建的期货公司不予支付费用。
五、申请时间及要求
2023年郑商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合作单位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意向合作单位需向郑商所提交加盖公章的《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及企业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及地区情况介绍(企业简介、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衍生品及相关市场参与情况、“产业基地”建设方案等。
申请“产业基地”合作单位的,请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scfzb@czce.com.cn。
联系人:高老师,0371-65610811
王老师,0371-65612120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3月13日
附 件
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
年度 | 品种 | |||||
企业名称 | ||||||
共建方名称(期货公司) | ||||||
企业及地区情况介绍 | ||||||
企业衍生品及相关市场参与情况介绍 | ||||||
“产业基地”建设方案 | ||||||
专项团队人员信息、项目联系人 | 专项团队 人员(含共建方)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本单位承诺遵守郑州商品交易所各项规定,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纪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此声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企业 共建方(期货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注:页面空间不足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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