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中金所 关于2023年2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2023〕3号

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23年2月情况如下:

处理自成交超限行为2起,频繁报撤单超限行为7起,共涉及客户12名。对10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对2家会员采取电话提示措施。

处理违反交易限额行为6起,对涉及的14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措施。

处理客户套保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6起,对涉及的6名客户采取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等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3年3月8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中期协 期货和衍生品行业监管动态(2023年1-2月) 下一篇:浙商期货 关于上期能源2304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