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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期货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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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文件,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自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期权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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