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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期货 1911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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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10月最后交易日为1031日,如您持有1911合约,必须符合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相关规定:

1、郑商所、大商所品种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

2、上期所品种持仓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自然人客户持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即20191112日(FU1911合约为20191028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上期所品种交割单位: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纸浆为2手,镍为6手、天然橡胶、燃料油、沥青为1手。)

3、能源中心原油品种自然人客户持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SC1911合约为1021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可能被没收。

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咨询:400-700-5186。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191014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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