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发〔2019〕166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强麦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2019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强麦期货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强麦期货2003合约及之后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强麦期货1911合约、20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保持不变。
二、自2019年10月9日起,强麦期货2003合约及之后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5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调整为5元/手。强麦期货1911合约、2001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保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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