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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 关于终止纤维板期货部分已挂牌合约交易和挂牌新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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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19〕438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终止纤维板期货部分已挂牌合约交易和挂牌新合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止部分已挂牌合约交易并推迟后续合约挂牌

  自2019年10月15日起,终止已挂牌的纤维板期货FB1912、FB2001、FB2002、FB2003、FB2004、FB2005、FB2006、FB2007、FB2008、FB2009合约交易,并推迟后续合约挂牌。

  二、按新修订的合约规则挂牌纤维板期货合约

  (一)挂牌合约及时间

  按修订后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及《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期货业务细则》,挂牌纤维板期货FB2001、FB2002、FB2003、FB2004、FB2005、FB2006、FB2007、FB2008、FB2009、FB2010、FB2011合约。挂牌时间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二)挂盘基准价

  在纤维板期货合约挂牌前公布。

  (三)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

  按修订后合约及规则挂牌的纤维板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新合约挂牌首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交易手续费

  按修订后合约及规则挂牌的纤维板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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